图书借阅规则
一、借阅规则
1、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,不得转借他人或使用他人证件;
2、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;
3、读者要爱护图书,所有图书不得勾划、批注、涂抹、撕页;
4、读者借阅图书时,应仔细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,发现后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;
5、未办借阅手续携书出库者及破坏图书、磁条者,将按窃书处罚;
6、读者应在寒、暑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,可在开学后十天内还清,超过规定天数按超期停借处理;
7、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自觉遵守本室规章制度。
二、超期借阅、遗失、损坏图书的处理办法
(一)、图书借阅超期停借
本馆实行借阅超期停借制度,系统根据读者超期时长自动计算出停借时间,到期自动解除停借。
(二)、图书遗失赔偿
1、读者丢失图书可用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,即书刊号、书名、作者、出版社等均需与原书一致;
2、图书丢失且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则需进行赔偿,具体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:
(1)近十年出版的中文图书、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3倍赔偿。
(2)近二十年间出版的中文图书、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5倍赔偿。
(3)二十年以前出版的中文图书、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20倍赔偿。若所丢图书为除典藏书外的唯一复本,则多加5倍赔偿。
(4)中文图书、外文原版书的孤本、绝版书丢失,请专家鉴定后,视具体情况加倍赔偿。
(5)丢失多卷集图书中的某一册,按全套书价的3—5倍赔偿;如不影响整套图书连续性的、且有单本图书价格的,参照单本丢失赔偿方法赔偿。
(三)、损毁书刊处理办法
对于在书刊上涂抹或勾划、污损图书及撕毁和损坏图书磁条者,将通报所在学院;若损坏严重必须赔偿原书,无法赔偿原书按丢失图书处理。
(四)、偷窃书刊处理办法
偷窃书刊除追缴所窃书刊外,还将报相关部门处理。
三、借阅管理
(一)、借书
1、自助借还机上按提示语音操作,可一次借多本。
2、特价图书需到工作台。
3、借书遇到问题请到工作台解决。
(二)、还书
1、1楼自助还书机归还,逐本归还(注:1次只能放1本,书的厚度必须小于5厘米,超此范围的请到借阅室归还)
2、自助借还机上按照提示语音操作,可一次还多本。
3、被预约图书只能到工作台归还。
4、还书遇到问题请到工作台解决。
5、特价书请到借阅室自助借还书机处归还。
(三)、预约
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预约:所借图书全部为外借状态。
预约保留时间:预约成功后保留7天。
预约册数:每人限定3本。
(四)、续借
所借图书只能在到期日的前7天内续借,只可续借1次,续借后的借期与初次相同。
续借途径:
1、在图书馆主页点击“我的图书馆”后再登录“书目检索系统”进行续借。
2、在自助借还机上,通过“查询续借”模块进行续借。
(五)、读者积分
1、如何积累积分:
途径一:借阅图书,按当日累积1分统计。
途径二:在图书馆主页点击“我的图书馆”后再登录“书目检索系统”,按当日累积1分统计。
当日积分最多只能积1分。如当日即借书又登录“书目检索系统”,当日只可累积1分。
2、如何使用积分:
(1)当读者借阅册数已达到规定上限仍需要再借图书时,即可到工作人员处,通过使用积分继续借阅图书,每增加1本书需从所累积的积分中减1分。
(2)当读者处于超期停借状态时,积分可以抵扣超期天数,1积分抵扣1天。